04 / CARE BASICS
共用飼育與法規指南
容器、乾濕管理及台灣法規與進出口須知。
容器與日常管理
容器應能防逃、保持通風,並方便觀察與清理。成蟲需要可抓附及翻身的表面,食物變質時應更換。幼蟲容器與底材深度依種類、齡期及成長情況調整;換材時保留適量原介質,發現蛹室後避免翻動。繁殖及特殊飼育操作請另參考各分類的紀錄。
底材乾濕管理
依種類及使用介質調整含水狀態,觀察底材是否乾硬、積水或出現異常氣味,同時保持通風。空氣濕度百分比不能直接代表底材含水量;需要的乾濕條件請參考該分類的底材與飼育紀錄。
台灣法規與進出口須知
野外來源與人工飼養繁殖來源須分辨。對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的活體輸出入或營利經營行為,活體輸出入須依第24條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;以營利為目的經營飼養、繁殖、買賣、加工、進口或出口,依第36條須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執照。人工飼養或繁殖的適用範圍仍須依第55條公告及個案來源、檢疫與貿易規定判定。 保育類、其他國家及地方管制另依個案規定處理;個別分類頁如有特殊法規資料,請一併閱讀。